節能燈,補貼推廣,兩頭省。既省電費,又省采購成本。然而,為何耗能大戶不吃這利人利己的節能大餐?
一曰,照明只是節能的“細枝末節”,購買緊迫感不強;二曰,采購沒有回扣拿,積極性不強。
照明節能雖是“細枝末節”,卻是企業節能實踐的一部分,更是國家降耗的重點所在。200萬只節能燈一年可節電1.6億千瓦時,這相當于一個小型發電廠一年的發電量。在能源形勢嚴峻的今天,照明節能可謂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再者,資源價值低估時代將一去不返,煤價上漲將傳導至工業電價上。照明產生的電費雖是“小本小賬”,但積少成多,也是企業經營成本不可忽視的一部分。在倡導精細化管理的今天,企業怎能忽略照明成本控制。采購部門又怎能因為沒有回扣而放棄5個月即可回本的投資,罔顧企業利益呢?
在推進節能降耗過程中,企業作為一支主力軍,應算算節能賬,忘掉蠅頭利,義不容辭地投入到節能降耗事業中。同時,政府也需重視企業實際需求,為其提供優良服務、簡化補貼領取程序,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參與節能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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