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連市環保局“十一五”期間不斷加大對新建小型燃煤鍋爐的管控力度,取締已進入集中供熱管網內的10噸以上鍋爐8臺,2噸以下小鍋爐100余臺,二連市全市集中供熱面積達406.7萬平方米。推動了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減排工作,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減排項目考核指標。 2011年二連市環保局不斷加大環境巡查和監管力度,改進巡查方式,將繼續取締分散的小型燃煤鍋爐,有效節約能源,改善空氣質量,達到節能減排目的。在今年5月份的一次巡查中發現一家企業擅自在小區院內新建燃煤鍋爐,并位于城市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地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屬違法行為。監察人員隨即下達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的通知,并多次做工作勸阻,企業已于5月8日自行將鍋爐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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