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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山東完善制度建設,加強執法監管,提高治污水平 |
(時間:2009/7/20 11:24:11) |
2008年,山東省60條主要河流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下降19.4%,氨氮平均濃度下降34.0%,實現了“雙下降”。全省重點監管企業達標率達到96.4%,城鎮污水處理廠達標率達到84%,實現了“雙提高”。 “雙降雙升”的動力從何而來?山東省環保廳巡視員張曉東告訴說,去年全省各級環境監察機構緊緊圍繞總量減排、環境質量改善和污染源達標排放3個目標,嚴格落實“四個辦法”和聯動查處制度,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集中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有效促進了治污減排和生態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 實現環境監管制度化、經常化 山東省各級環境監察機構采取定期旬查與不定期暗查相結合、日常監察與專項行動相結合、上級督辦與下級查處相結合的方式,逐步實現了環境監管制度化、經常化、數字化。 淄博、東營等市專門成立了夜間值班巡查隊伍,實現日常監管全天候、環境執法全覆蓋;聊城市自我加壓,除國控、省控重點企業外,還將71家市控排污企業作為監管重點,嚴格開展執法檢查。據統計,2008年全省各級環境監察隊伍共進行現場監督檢查30多萬次。 同時,為及時查處在線監測設施發現的超標排放行為,山東省嚴格實施《全省環境監察機構聯動查處制度》。省、市、縣三級環境自動監控中心如果發現所轄范圍內企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各級環境監察機構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對兩天內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縣級要轉交市級處理;對3天內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市級要轉交省級處理;對非客觀原因連續3天以上超標排放的,省環境監察總隊將直接介入進行調查處理。基層縣(市、區)環境監察部門要將每月查處情況于下月3日前報告市級環保局;市級環保局要于下月5日前報告省環境監察總隊匯總;省環保廳每月將環境違法及查處情況通報全省。 開展專項行動解決突出問題 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山東省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重點檢查解決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2008年,省政府先后組織了3次環保專項行動,由副省長總帶隊,省委組織部等負責人參加,兵分十路,對突出環境問題進行掛牌督辦。 按照山東省的統一部署,全省17市也積極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去年全省共出動檢查人員11.4萬人(次),檢查企業近6萬家(次)。此外,山東省還積極開展了重點流域環境專項整治,尾礦庫專項整治,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專項檢查。 針對一些邊界地區和偏僻地方還存在環境死角的問題,山東省組織全省環境監察機構對可能死灰復燃的“土小”企業進行了集中整治,共取締“土小”企業674家,取得了明顯成效。 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監管 為加強對建設項目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監管,山東省發意見、出方案,明確了省、市、縣三級環境監察機構開展建設項目環境監察的職責和任務,去年9~12月份,全省共對34個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建設項目進行了查處。 目前,山東省有15個市環境監察機構積極開展了開發區巡查和建設項目日常檢查。濟南市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監察責任制,不斷深化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有些縣(市、區)環保局還在開發區設立了環保所及專職環境監察員。青島市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從接收登記到竣工驗收環節的程序化管理。 構建生態環境監察聯動機制 生態環境監察工作涉及農、林、水等眾多部門,山東省各試點地區積極構建“以環保部門為主體、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協調機制,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效率。 同時,山東下發一系列文件,要求第二批試點的臨沂市、萊蕪市、龍口市、臨朐縣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編制試點實施方案,完善監察工作制度,強化監察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增加資金投入,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張曉東告訴說:“今年,全省環境執法工作要加強創新,加大力度,加快建設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努力將環境監管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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